“内卷化”机理如何打破:一个乡村社区变迁的启示
孙远东
“内卷化”(involution,又译“过密化”、“内涵化”,但从其词源学涵义及在中国所指称的对象来看,“内卷化”似较形象、妥贴))近些年来已经成为对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某些现象富有解释力、影响较广泛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在国内学界的传播是随着黄宗智教授的著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的面世而在中国农村研究中受到关注,后来又由于美国学者杜赞奇用“国家政权的内卷化”概念来研究20世纪上半期华北农村社会国家政权的扩张和社会变迁的著作《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9年的华北》在国内的出版,吸引了更多的国内学者使用“内卷化”这一概念对中国社会的其他方面进行研究。学界一般认为,较早辨识出来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内卷”问题的,似乎是美国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格尔兹(Geertz)在研究爪哇的水稻农业时提出的,指在土地面积有限的情况下,增长的劳动力不断进入农业生产的过程。而据格尔兹的述说,他对这个概念的使用,又是源自美国人类学家Alexander Goldenweiser对某一类文化模式的描述,即当达到了某种最终的形态以后,既没有办法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使自己转变到新的形态,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地在内部变得更加复杂。近来,根据国内学者韦森的考辩,事实上最早提出人类社会演化过程中的“内卷”问题的,并不是格尔兹,而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康德就提出“内卷理论”(involutions theorie),并非常明确地把这种“内卷理论”与“演化理论”(evolutions theorie——即人们所说的“进化论”)相对照,且把这种理论称之为“锁入理论”(die Theorie der Einschaehtelung)。在这个基础上,韦森等提出从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思考制度或社会体制的“内卷”问题。这样,“内卷化”这一概念又用来解释社会历史发展和制度变迁的模式,解释范围进一步扩展。尽管各个论者对这一概念和这一概念的解释范围及效力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但该概念的基本所指还是能大致确定的,就是指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在某一发展阶段达到一种确定的形式后,便停滞不前,无法转化为更高形态的现象。这个涵义与其词源学的解释也基本一致,据有的论者考辩,involution是由involute一词抽象化而来的名词,有内卷、内缠、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纠缠不清的事物,复杂的事物,以及退化和复旧等涵义。所以,不少论者认为,“内卷化”概念的周延是可以跨越的,进入到对中国社会整体的长时段的分析。这一概念与金观涛的“超稳定结构”说能相衔接,与诺斯的“路径依赖”理论有很大的干系,与韦伯、哈耶克、黑格尔等对中国社会的理解也相契合。
“内卷化”可以指一种现象,也可以指一种机理。本文的理解是把其认为是一种历史形成的机理,一个共同体或社会一旦定型于这种机理,就会陷入诺斯所说的“锁定”状态,进入恶性的路径依赖,任何从内部的制度创新都成为不可能。中国社会从秦迄清末遭遇西方之前的历史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2000年间,城头王旗变幻,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以专制皇权及官僚体制为中轴的政治结构、以地主-官僚-士绅为统治阶层的社会结构及以儒学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文化结构都并无根本性的变革,相反,却不断得到复制、延伸和精致化,从而也逐渐丧失容纳新因素成长和制度创新的内部机制。鉴于人们基于民族自豪感可以举出中国传统社会不是“停滞的”的例证,并可以从中国传统中挖掘出足够的“现代性”资源,甚或出于文化保守主义的立场以“中华性”为其正名。为暂避争论,本文姑且把中国历史发展的“内卷化”判断视为一个假设。那么,问题可以转换为:中国传统社会形成的这种“内卷化“机理或陷入的这种“锁定”状态如何才能打破,其动力在于何处?
本文试从我的老家,一个叫做Z村的乡村社区的变迁说起。
Z村是安徽省东北部的一个小集镇,有3000多口人,明清时商业繁荣一时,民国以后逐渐衰落,建国后曾一度是公社和乡政府驻地,上世纪90年代初并入其他乡镇。该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如下:
农业方面,和全国大多数地方农村一样,自1985年起就基本停滞不前了。这个问题其实很好理解,该地农业以种植粮作物为主,而以粮作物为主的农业发展主要表现在单产量的提高和建立在规模生产基础上的效率的增进,但Z村人均只有耕地一亩多,人多地少,规模经营不可能,那么,农业发展主要只能表现在粮作物的单产量提高上,但如人们了解的那样,粮食的单产量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是一个常量。或许有人问:农户们为什么不去从事更有效益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其实,从事上述行业,不仅要有合适的自然条件,还要有资金、技术的投入,更要有市场。该地地处平原但相对封闭,且以旱地为主,这钟选择自然被农民的理性所排拒。工商业方面。工业除了零星的几个家庭手工作坊式的加工厂外,几近于无,工业发展的约束条件更严格,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没有突破的可能性。商业则一片凋零,这在内地农村也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很好理解,该地的购买力其实相当有限(近些年随着人口外出的增多购买力甚至大大降低),而以小型零售业和简单服务业为主的商业准入门槛又极低,从而呈现一种过渡竞争、惨淡经营的状态。几千人的一个小乡村社区,零售商业网点就有几十家,浴室四、五个,小饭店十几家,甚至药店、诊所都各有好几个。只要有一家从事一个新的行当,只要门槛不高的,立刻就会复制数个十数个出来。有一年,一个外地妇女在此地开了一个卖“娃鱼”(一种凉粉)的饮食铺,一时生意不错,没有过多久,就有十几家铺子跟进。90年代末期,该地风行滑冰,有人就开了一家简易的滑冰场,生意也不错,尽管这是一种投资相对较大的行当,也迅速又冒出两家。结果是,所有的行当都难以为继,甚至亏本。每次回到家乡,从乡民们的言谈举止中我能明显感受到那种深深的无奈。不过,Z村有一种行当却一枝独秀,就是“筵席业”。中国是一个人情大国,无论城乡,人们适逢婚丧嫁娶,互相随礼是很正常的事情,从社会学和经济学上都能获得合理的解释。但在Z村,通过办理筵席收取礼金近些年来已经发展到无以复加、匪夷所思的境况,不仅乡村干部和当地头面人物广泛参与,一般村民也不甘落后;办理筵席的花样不断翻新,不仅是“借机敛财”,而是“创机敛财”,除了传统的婚丧嫁娶等名目外,升学、参军、为老人做寿、为小孩过生日、盖房子、生意开业、剃毛头(当地的一个风俗,比较娇贵的男孩生下来会在脑后留一撮毛,等到六岁的时候剃掉并宴请亲朋,但现在所有的男孩女孩后脑勺都留了一撮)等等,都成为大摆筵席的名目。有的人生意开业几乎就是个幌子,筵席摆开、礼金收完就歇业大吉。该地甚至发生过一次更荒唐的事情,完全可以入《新世说》了。有个光棍,突然办个婚礼,但吃完喜酒第二天,新娘就不见了,后据了解,这个所谓“新娘”是附近县城的卖淫小姐,光棍的目的无非两个,一是过过新郎瘾,第二就是收取点的为数不多的礼金。真是“虾有虾路、鳖有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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