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全国青少年艺术展评活动隆重开幕,世纪博湾倾力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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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报名热线:组委会开设报名热线电话010-84098812转85或010-51600731

  手机:13611367486

   2、网络报名:可将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

   zhyssd2009@sina.com

   3、报名点: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2层 北京世纪博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活动背景: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展评系列活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委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和美国国际艺术学院主办,上海粤宝影视多媒体技术中心和北京世纪博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的全国性展评活动,本次活动的开展是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的精神,胡锦涛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教育发展寄于了深切的希望,他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要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胡锦涛 的讲话为我们在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中指明了方向,我们力争将本次活动办成一次高水平的全国性青少年艺术实践活动,使本次活动成为又一次全国青少年艺术盛会,使全国热爱艺术的青少年们增加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增加一个进行艺术交流的园地。

  活动特点:

  本次活动展评、电视展播为一体的青少年艺术素质展示和教育模式,以提高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为宗旨,并广泛吸收全国各界致力于推动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人士参加的公益性活动。

  本次活动的最大优势在于给全国热爱艺术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整体展示自我的平台,给他们一个登上荧屏展示自我的机会,给他们一个参加演出和交流的机会,给他们一个向著名艺术家评委学习的机会。

  电视展播拟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相关节目中播出,优秀文艺节目将有机会参加组委会组织的海外文化交流活动,并拟于2009年在北京举行盛大的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电视展评活动优秀文艺作品电视展播颁奖晚会。电视展评活动将采用初评、复评和全国总评选的方式进行展评,内容丰富多彩并符合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的落实、互动性强。电视展播和展评活动二者的结合形成巨大的社会影响。

  本次活动拟将依托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作为制作播出平台,同时权威门户网站作为大赛的全程战略合作网站并作视频播出,优秀的选手将有机会与著名艺术家同台献艺。

  活动目的:

  展示建国六十周年青少年素质教育成果,挖掘、发现和推出优秀的青少年艺术人才,推动普及青少年艺术教育,全面考评和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全方位、多元化地搭建展示平台,创造演艺空间。

  专家顾问团:

  本次活动将邀请国内著名艺术院校、专业团体和媒体工作者担任专家和评委,他们的出席和对选手的点评、对展播节目的指导,将使选手的表演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表演节目的质量得到保证。

  内容和形式:

  1. 活动内容:评比、点评、讲座展示交流等部分选手参加颁奖盛典

  2. 组织形式:各分选区通过初选、复选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总决选,各项评比在总决选都将设有综合素质考评,并作为评分内容之一。

  参加范围及分组情况:

  以各地学校团委、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业余文化艺术培训机构为住,开展本次活动。

  1. 学前组 4—6周岁

  2. 小学组 A组:7—9周岁 B组:10—12周岁

  3. 初中组 13—15周岁

  4. 高中组 16—18周岁

  5. 大学组 19—24周岁

  6. 成人组 25周岁以上

  评审内容、参选要求:

  一、 内容、参选要求:

  (1) 器 乐 类:

   ★ 民 乐:弦乐、弹拔乐、管乐等

   ★ 西 洋 乐:钢琴、管乐、弦乐等

   ★ 电 声 乐:电子琴、电声乐队等

   ★ 打 击 乐:架子鼓、爵士鼓、扬琴等

  (2) 形 体 类:

   ★ 舞 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舞等

   ★ 体育舞蹈:国标、拉丁、恰恰、牛仔舞等

   ★ 武 术:套路、器械

   ★ 广告模特:

   广告模特女子:泳装、礼服、旗袍、休闲、广告词

   广告模特男子:泳装、礼服、正装、休闲、广告词

  (3) 声 乐 类:

   ★ 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原创歌曲、乐队等

   (注):形式分为独唱、重唱、合唱、声乐组合、歌舞组合等

   ★ 戏 曲:京剧、地方戏种

  (4) 语 言 类:

   ★ 朗 诵:故事、散文、诗歌等

   ★ 节目主持:命题主持、随意主持

   ★ 影视表演:小品表演、台词

   ★ 曲 艺:相声、快书等

  (5)书 画 类:(评分标准10分)

   ★ 学前组、小学组选拔项目:

  书法类选拔内容为隶书,楷书,行书。绘画类分为国画、水彩、水粉、儿童画。

  其中国画、书法的纸不小于四尺对开(110*32厘米);水彩、水粉、儿童画的纸

  规定为(55*39厘米);参选选手进京需带上当地选区获奖作品。(装裱好)。

   ★ 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选拔项目:

   书法类(隶书,楷书,行书,篆书,草书);绘画类(国画——人物,山水,花鸟;

  水彩,水粉)作品不得小于四尺。参选选手进京需带上当地选区获奖作品(装裱好)。

  (6) 英语口语类:

   ★ 选拔内容可以自选(包括英语诗朗诵、英语课文、故事、童话、英语小主持、英文

  歌曲、英语短剧等)。

  参选作品要求:

  反映在党的政策领导下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提高及社会进步发展;反映中华民族的振兴与腾飞;反映社会各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弘扬民族精神、讴歌祖国统一以及奥运题材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作品均可参选。

  奖励设置:

  1. 各分选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2. 总选拔各选拔类别按组别分别奖项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3. 总选拔各类别分别设立:

  4.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

  5.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一等奖(10名);

  6.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二等奖(20名);

  7.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三等奖(30名);

  8.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优秀奖若干名;

  9.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其它单项奖及相关称号;

  10.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给选拔成绩优异的单位;

  11.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伯乐奖颁发给获金奖的选手的指导教师;

  12.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给获一等奖的选手的指

  导教师;

  13. 中华艺术盛典—全国青少年才艺选拔活动特别贡献奖,以奖励对本次选拔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4. 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协办媒体、及活动网站上公布。

  15. 获奖选手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牌或证书。

  16. 总选拔各类别各组别一、二等奖的获奖选手将被邀请参加颁奖典礼。

  17. 本次活动在总选拔上将特别设立“助学基金”用来资助那些家庭贫困但是在艺术方面很有造诣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8. 本次活动还将设立“最具艺术潜质奖”等特别奖项,除在颁奖盛典上颁发艺术奖金或奖品

  外,还将在颁奖晚会后对其进行专门系统的包装,并对具备各种条件的选手向各专业团体予以推荐,以真正实现发现、推出和打造“艺术新人”的目的。

   说明:参加集体项目的选手均可获得证书,但每个节目只颁发一块奖牌,证书由各分选区组织颁发。

  关于公证: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组委会将要求各分选区在活动进行过程中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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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诗歌朗诵《少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