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充电边刷手机 电池热失控致女子全身烧伤!法院:手机销售商赔付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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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消息,据报道,近日,东莞中院公布一起电子产品起火伤人侵权案件,惨痛事故为大众敲响用电安全警钟。

一日清晨,东莞长安镇一处出租屋突发小火,虽燃烧范围仅有一平方米,却瞬间引燃床上被褥,屋内租客陈小姐被大面积重度烧伤,落下终身伤残。

事发前一晚,陈小姐躺在床上给手机充电,同时刷短视频,随后不知不觉睡着。熟睡过程中手机锂电池发生热失控,瞬间起火,剧烈灼烧感将她惊醒,她强忍剧痛逃出房间,但身体已遭大面积烧伤。

事后专业机构完成双重鉴定,物证检测确认手机电池热失控是起火根源,排除线路、外部环境等其他诱因;伤情鉴定显示,陈小姐躯干、四肢、双手烧伤达两处六级伤残,面部烧伤为九级伤残,前期治疗花费超30万元,后续还要长期接受整形修复与康复护理。

索赔协商无果后,陈小姐将手机销售商家、一手及二手房东一同起诉,索要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18万余元。

法院核算全部合理损失共计105万余元,并按各方过错划分责任:陈小姐卧床充电、边充边玩手机,忽视安全风险,自行承担四成责任;销售商售卖存在质量缺陷的电子产品,承担六成赔偿,需赔付63万余元。

二手房东因出租屋消防配套不完善,对商家无力偿还的款项承担一成补充清偿责任。

商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法院未追加手机生产厂商、原有鉴定存在漏洞,申请重新检测。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解释,依据民法典,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向销售者追责,商家赔付后可另行向厂家追偿;且商家无法提供完整进货台账,无法证明产品出厂状态,重新鉴定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