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从诺贝尔文学奖到奥斯卡最佳电影、最佳编剧,人都是喜欢“含情”的故事。
含情越重、越打动人,这个故事被记住的时间就越长,传播的范围就越广。
作为志怪笔记,《聊斋志异》其实弱爆了。
答主个人,更喜欢《阅微草堂笔记》《搜神记》《酉阳杂俎》《太平广记》。
为什么?
因为以上这几本书中的“志怪”,更像是真实的——
许多事情,没有前因后果,就是一件怪事、一个怪人、一种怪现象。
有时候,作者觉得自己找到了原因,比如纪晓岚。对,就是那个铁嘴钢牙的纪晓岚。他写一个从父辈、兄弟、好友那里听来的灵异故事时,要大发感慨一下,说,哎呀,其实狐狸也是懂道理的啊,鬼神被人冒充做坏事也是发飙找人算账的呀。
更多的时候,作者找不到原因,比如段成式。他写《酉阳杂俎》,很多故事无头无尾。比如一个外地人去长安做生意,突然得暴病死了。不久,他在老家的庄园,儿子和婢女都被一个白发老人吃得骨头也不剩,他的遗孀则被一对马蜂变成的巨大核桃夹碎了脑袋。
为什么?这个商人做了什么坏事?他的死亡和这个白发老人有没有关联?……作者统统都没有讲。
老实说,从文学意义上,我觉得这才是一种高级的“恐怖”。
真正的恐怖,是一种无由的渗人。
是一种气氛。
一种“场”。
如果变成了清代笔记式的“冤有头债有主”——尽管这才符合逻辑,但是,正因为符合了逻辑,你的恐惧感就会降低:找到了根源,就知道怎么处理。找不到才会害怕,对不对?
但是,为什么偏偏是《聊斋志异》更红,更流行呢?
答案,就是“情”字。
人与鬼狐之间,不再是冤仇,不再是报复,不再是折磨与伤害,甚至不仅仅是性欲,而是有了更深的情感——友情,或者爱情。
围绕着情感,蒲松龄笔下诞生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聂小倩、娇娜、小翠、婴宁、辛十四娘……
例如聂小倩和宁采臣。例如
因此,与其说《聊斋志异》是志怪小说,毋宁说蒲松龄是披着鬼狐的皮,来写人世间的种种情感。借鬼狐之皮,让冤案得以申诉,让世情有所寄归。正因为这是人世间共通的情感,大家才会触动。
直到现在,《聊斋志异》仍然是电视、电影翻拍的好题材。
最后还是必须说一句,答主真心不喜欢《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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