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狗摩托车摔倒致妻子身亡 丈夫起诉四辆违停车索赔124万 法院判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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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消息  近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4名违法停车车主因遮挡视线、制造安全隐患,被判承担20%的次要责任,相关赔偿金额合计超86万元。

据悉,2025年5月,曾某无证驾驶一辆未登记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后座违规搭载妻子李某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温江区某路段由南向北行驶。

行至交叉路口附近时,一只狗突然从前方多辆违停车旁窜出,曾某避让不及,摩托车瞬间倒地,李某重重摔落受伤。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李某仍因重度颅脑损伤不幸离世。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曾某无证驾驶、违规载人,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叶某等4人违法停车,各方均存在过错,但因无法找到狗主人,事故具体成因难以判定。

痛失亲人后,曾某及其儿子将4名违停车主及相关保险公司诉至温江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4万余元,认为违停车遮挡视线导致事故无法避免。

庭审中,4名违停车主及保险公司辩称,车辆静止停放,未与摩托车发生直接碰撞,与事故无关联,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还提出,家属放弃治疗、未提供完整尸检报告,应减轻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担责关键在于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损害后果有关联,而非是否发生直接碰撞。

曾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违规载人,是事故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李某未戴头盔加重伤情,承担部分责任;4名违停车主共同制造危险环境,遮挡视线,承担20%次要责任。

法院核定此次事故总损失115万余元,判决2家相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79.2万元,剩余部分按20%责任比例在商业险内赔偿7.2万余元;两名车主因保险未涵盖医保外责任险,分别赔偿1143.08元。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