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有一首《母别子》,人到中年,一读一苦。
母别子(白居易)
母别子,子别母,白日无光哭声苦。
关西骠骑大将军,去年破虏新策勋。
敕赐金钱二百万,洛阳迎得如花人。
新人迎来旧人弃,掌上莲花眼中刺。
迎新弃旧未足悲,悲在君家留两儿。
一始扶行一初坐,坐啼行哭牵人衣。
以汝夫妇新燕婉,使我母子生别离。
不如林中乌与鹊,母不失雏雄伴雌。
应似园中桃李树,花落随风子在枝。
新人新人听我语,洛阳无限红楼女。
但愿将军重立功,更有新人胜于汝。
男人功名富贵了,就把妻子(或姬妾)抛弃(或发卖)了,却强留下女人与自己的小孩,迫使他们母子分离。
一个小孩刚刚能扶着什么走,另一个才会坐——一个一岁多,一个才六个月。
两小孩只能一个坐着哭,一个走着哭,用小手牵妈妈的衣服——妈妈你要去哪里呀。
为人母亲,与子女生离死别,是最痛苦的事儿。
(事实上,女主角为姬妾的可能性更大,或者是结合了,但并不是法律上的妻子。年老色衰,三嫌老丑换蛾眉了,或者将军为了取悦新人。
赶走妻子,我个人觉得,可能性不大,以唐代法理也说不通。)
卒章言志,说的是文章到最后,才说出真正的主旨。
主旨是在最后两句:“但愿将军重立功,更有新人胜于汝。”——新人,是你令我母子分离,你会受报应的。
白居易生于公元772年,我绝对没有拿今人想法去衡量他的意思。
他在当时,已经足够进步了。
只是……
我确实经常,就在现在,看到这样的说法:小三你别狂,会找小三的男人,还会找小四小五的。这不就是“更有新人胜于汝”吗?
一千两百多年过去了,痛苦可能永恒,但观念,无论如何应该进步了。
有人认为:古代“母凭子贵”,生了儿子应该是妻子。
我得说:并非如此。
古代对女性的压迫很深,有同居生子多年也不能成为妻子的事例。
宋代有位状元张孝祥,他生于1132年。
少年时与一位李氏结合,并在1147年生下一子张同之。
宋代因为重视科举,“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所以很多青年学子在考取功名之前都会保持未婚身份,以备将来嫁娶高门。
张孝祥也因此,是法律上的单身。
1154年,张孝祥以未婚身份进士得中,并且殿试唱名第一——即为状元。
当时,秦桧的姻亲曹泳有意招他为女婿:“揖孝祥于朝,以请婚为言,孝祥不答,泳憾之。”
本来这次科考早已内定秦桧的孙子秦埙为状元,但皇帝宋高宗为了打压一下秦桧及其党羽的气焰,特地将排在第二的张孝祥拔为第一名。
这一举动本就得罪秦桧,又拒婚于曹泳,使得张荣祥遭到了秦桧集团的报复。
张孝祥的父亲张祁被诬陷下狱,必欲置之死地。
幸好在这节骨眼中,秦桧身亡。
当高宗听说张祁的案子时,就指出:“近日张祁坐狱,皆是曹泳以私憾诬致其罪。”
张氏父子回家之后,张孝祥便送走李氏母子,迎娶了舅舅的女儿时氏。
(宋代风俗,士大夫不以私生子为耻。
但道理归道理,人情归人情。
你这边儿长女大,你叫年轻的、未生未养的新妻子情何以堪?
你的岳父母,不会希望女儿一嫁入你家就当后母嫡母,而庶长子将来又难免与嫡长子争权夺利。
所以……)
张孝祥词集《于湖词》里有一首《念奴娇》,据考证是送别李氏时所作:
风帆更起,望一天秋色,离愁无数。
明日重阳尊酒里,谁与黄花为主?
别岸风烟,孤舟灯火,今夕知何处。
不如江月,照伊清夜同去。
船过采石江边,望夫山下,酌水应怀古。
德耀归来虽富贵,忍弃平生荆布?
默想音容,遥怜儿女,独立衡皋暮。
桐乡君子,念予憔悴如许。
(懒得翻译了,无非是男人说:我爱你、我想你、我舍不得你、我无奈、为你我受冷风吹……)
张孝祥与时氏的婚姻并不幸福。
时氏1159年卒于临安,与他仅有五年婚姻生活。
而他对于时氏,除却简短的悼文三则外,《于湖集》中并无一词、一诗、一文提到时氏,双方感情应该是平淡的。
他与时氏有两子,均早夭。
在时氏之后,张孝祥应该还有别的侍妾与子女。
他逝后,有一幼子张太平,由他的堂伯父们带走抚养。
张孝祥于三十八岁病逝,在他去世前一年,他承认了与李氏所生之子张同之为自己的骨肉,并立之为嗣。
他逝后,张同之袭了他的荫官,获得张孝祥生前住宅的继承权。
张同之后亦考取进士,并向朝廷申请了生母李氏的封诰。
李氏在离开张家之后, 出家为道姑并老于道观,至死也不曾与张孝祥团圆。
但在张同之自己的墓志铭上,写着“妣:时氏硕人”——也就是,他法律上的母亲,仅仅是指他父亲的妻子。
张孝祥的族谱上,从未出现过李氏的名字。
无法考证李氏曾经是姬妾、婢女抑或是民间女子了。
张同之为何叫张同之呢?
因为他与张孝祥同一天生日,张孝祥为他取了这个名字。
中国古代,对女性,有各种各样的歧视,简单来说,就是把女性当作“工具人”,当作子宫(生母)、乳房(奶妈)、双手(婢女)、性器官……等。
《红楼梦》里兴儿说贾府是这样的: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
为何如此呢?
大户人家在一个小圈子里通婚,门当户对第一,年貌相当有时候顾不上。
所以有时候会出现:男的都二十了,未婚妻才十岁——这无论如何也不能成婚吧?
而且古人有守孝的规则,这又增加了婚姻方面的难度。两边轮流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去世(古人寿命不长,不断守孝很常见),孝期不能结婚,要么就要赶着热丧结婚,要么很容易就拖了下来。
但是呢,男的有性需求呀,跑出去逛窑子染病、被骗、被勾引学会吃喝嫖赌都很麻烦呀,所以“放两个人”,这两个人,就是……活体的硅胶娃娃。
她们的将来如何呢?
“二爷原有两个,谁知她来了没半年,都寻出不是来,都打发出去了。”贾琏的房里人,被熙凤或卖或嫁了。
工具人嘛。
狗死了再买一条。
狗不喜欢了送人或者遗弃。
这是大户人家,中等人家也会有类似的情况。
为何呢?
中等人家有高考(科举)的需求,寒窗十年或廿载,从三五岁到二三十岁,冷板凳坐成热板凳,其实也是一个很难熬的事儿。
同样,家长不希望他五心不定或者出门乱跑,耽误学习怎么办?
所以,放个人。
这个人,就是用来给他泄火的。
这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年轻男人多少要脸,有个年轻的“人”,看着他,他也希望给“人”留下个好形象吧?也说不定更能发奋图强吧?
而且“人”会想呀:这个男的没出息,自己肯定没未来。有出息了,说不定自己也能有个未来。
弄出儿女来呢?那更好。
一,证明了儿子是有生育能力的;
二,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考不上有儿女垫底了。
那如果考上要另娶高门呢?
把“这个人”或卖或嫁就完了。
简单得很。
如果新妻子是那种“女德”模范,能接受这几个“人”,皆大欢喜。
张爱玲的《创世纪》里写过她姨祖母的故事:紫微也想着……自己一过去就立志要做贤人做出名声来。她是相信“大做小,万事了”的——这样的妻子,也是有的。
生的孩子呢?就算在妻子名下。
这种行为,被称之为“功名出自闺阁”,在宋朝两朝笔记里,均是很常见的。
张孝祥与李氏,多半就是这一种。
所以呀,《使女的故事》并不发生在未来,也不发生在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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