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金秋之歌”诗歌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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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题:“歌颂祖国,感恩大地,赞美生命”

  二、主办单位: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

  三、活动背景:

  1、有关诗歌朗诵:朗诵是一种口语交际的重要形式和传情艺术,是朗诵者把文字作品转化为有声语言的再创作,再表达的艺术活动。诗朗诵就是朗诵者用清晰的语言,响亮的声音,优美的体态,引入的动作把原诗歌作品有感情地向听众表达出来,以传达诗歌的思想内容,以引起听众的共鸣。

   将经典诗文以朗诵形式表达出来,不仅可以传达出诗文本身要表达出来的思想感情,同时对朗诵者的艺术鉴赏能力也是一种提高。

  2、活动背景:诗歌赞美生命,生命中流淌着诗歌,诗歌的生命在于代代相传。时逢建党90周年,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到来之际,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主办本届诗歌朗诵大赛,号召我们用诗歌歌颂祖国,用诗歌感恩大地,用诗歌赞美生命,为建党90周年,为建国62周年,为金秋时节里的美好节日献礼。

  五、参赛选手:全省在校高中生、大学生及社会各界诗歌朗诵兴趣爱好者。

  (注:本次大赛旨在弘扬文化,选拔优秀人才。参赛选手以社会各界业余选手为主,免收报名费。)

  六、评委团构成:届时评委团由我省著名的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话剧演员,文艺界资深评论员及大学教师构成。

  七、赛事安排:

  1、比赛开展时间:9月10日——10月1日;

  2、比赛环节: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

  (一)初 赛

  初赛时间:9月10号——9月11号上午9:00

  初赛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6号附5号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5楼(南阳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郑州市图书馆北隔壁院内);

  参赛内容:5分钟之内的作品朗诵,体裁不限;

  选拔方式:采用淘汰制选拔出50位参赛选手进入复赛。

  (二)复 赛

   复赛时间:9月17号上午9:00;

   复赛地址:待定(初赛时通知);

  复赛内容:1、1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

  2、命题朗诵。

  (注:复赛鼓励才艺展示,要求一分钟之内。才艺展示不列入打分项目。)

  选拔方式:本环节采用十分制打分,选出15位参赛选手入围决赛;

  复赛评分标准:

  1、自我介绍:要求选手自信,大方,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感染力。(满分1分);

  2、命题朗诵:

  (1)精神饱满,仪态得体大方(1分)

  (2)吐字清晰,普通语音标准(3分)

  (3)能正确把握作品基调,朗诵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感染力,情感饱满真挚,表达自然(5分)

  (三)决 赛

   决赛时间:9月24号下午14:00

  决赛地址:待定(复赛时通知)

  决赛内容:选手自备7分钟之内的朗诵稿件,诗歌、散文、小说等体裁不限。

  决赛评分标准:

  1、稿件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健康,寓意深刻,富有感召力,篇幅适中(朗诵时间7分钟之内)(2分)

  2、精神饱满,仪态得体大方(1分)

  3、吐字清晰,普通语音标准(2分)

  4、能正确把握作品基调,朗诵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感染力,情感饱满真挚,表达自然,朗诵诗文的表现形式新颖(5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名(3000元),二等奖2名(2000元),三等奖3名(1000元),优秀奖9名。

  九、备注:

  1、大赛结束后将邀请国家及省市级朗诵艺术家与优秀获奖选手在河南省首届“金秋之歌”诗歌朗诵主题晚会同台演出,演出实况录像在省、市两级电视台播出。

  获奖选手除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外,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艺术培训部还将其个人的影像资料存档,并推荐其参加省市及其它各类文艺晚会的演出;

  2、决赛环节选手自备朗诵配乐,赛前将配乐以光盘形式交与大赛组委会;

  3、报名选手携带一张一寸照片,初赛填报报名表备用。

  十、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选手将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一寸照片等)整理成表格形式发送至yjy_pxb@163.com即可。

  2、现场报名:郑州当地及周边地区的选手,可以到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6号附5号郑州市艺术创作研究院2楼(南阳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郑州市图书馆北隔壁院内)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号——9月10号

  咨询报名电话:0371—63817615 63817617;

标签: 国庆节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