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诗派”领袖黄庭坚在中国文化史上有何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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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庭坚(1045—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年号涪 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北宋著名的诗人,书法家。他 自幼警悟,7岁能诗。19岁以乡贡进入京师,治平四年(1067年) 考取进士,熙宁五年(1072年)为北宋国子监教授,元丰三年(1080年)授知泰和县(今江西泰和县)。

  元祐元年(1086年)除为 神宗实录检讨官,后迁著作佐郎。绍圣元年(1094年),因“不 实”之罪名,被贬为涪州(今四川涪陵县)别驾。徽宗即位,遇赦出 川。后又以吏部员外郎召见,辞不赴,而求知大平州(今安徽当涂 县)。崇宁二年(1103年)赵挺之执掌朝政,责黄庭坚《承天院塔 记》字句为“幸灾镑国”,谪之于宜州(今广西宜山县)。

  崇宁四年 (1105年),卒于贬所。高宗绍兴初,追赠龙图阁直学士,加太师。 恭宗德裙中谥文节。黄庭坚文章天成,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均出 自苏轼门下,世称“苏门四学士”。词比秦观,尤长于诗,被誉为 “江西诗派”的领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此外,他还擅行、草书,书法自成一家,为“宋四家”之一。

  著 有《黄山谷全集》,书迹有《松风阁》《幽兰赋》和《茶宴赋》等传 世。黄庭坚的文学思想和创作理论,在苏轼之后独树一帜,遗风 甚巨,成为宋代影响最大的江西诗派的开创者,主要体现在如下 几方面:第一,他肯定诗歌“忿世疾邪”的怨刺作用,但又要求不可过 分激烈,必须符合温柔敦厚之旨。

  由于黄庭坚受理学思想影响较 深,因而他主张诗歌要表现“忠信笃敬,抱道而居”的高尚品格, 注重儒家诗教的温柔敦厚、主文谲谏,主张“不怨而怨”,而且他 又特别重视诗歌含蓄蕴藉的艺术形式美。第二,提倡诗歌创作要“以理为主”,要有精博的学问为基 础,这是黄庭坚文学思想和创作理论的核心。

  他认为,文学创作 成败的关键在于有无精深广博的学问和能否做到“以理为主”。 黄庭坚此处所说的“理”,其含义比较复杂,主要有两层意思:一 是指文学作品内在的逻辑发展规律,把握了这种“理”,文辞的运 用也就能流畅自如、恰到好处,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即所 谓“理得而辞顺”,是通常所说的文理。

  二是指作品内容所包含的思想观点之理的意思。黄庭坚诗学的积极意义是在其学古不泥 古而求新变,而其严重的缺陷与不足则正是将创新求变局限于 学古的范围之内,所以在创作视野上有所欠缺。第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是体现黄庭坚文学思想的具 体创作方法。

  无论是黄庭坚所指的“夺胎换骨”,还是“点铁成 金”,都是指学习古人的作品,达到融会贯通的程度,然后从中得 到启发,以构成自己作品的诗意和境界。“点铁成金”,是黄庭坚在《答洪驹父书》中提出来的。意思是 运用前人的语言和意境,经过自己的加工制作,创造出更好的作 品一~“点铁成金”。

  他强调:“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 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做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 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 也。,,“夺胎换骨”、“点铁成金”包含着改革创新,充分体现独创精 神,因而有一定的价值。

  第四,讲究严密的法度,是黄庭坚文学创作理论的核心,即 主张严格遵循法度。黄庭坚认为杜诗最具备严密的法度,故黄庭 坚论文学创作的法度是从学习杜甫的过程中引发出来的。《苕溪 渔隐丛话前集》引陈师道云:“豫章之学博矣,而得法于少陵,故 其诗近之。”宋人李颀的《古今诗话》云:“《名贤诗话》云:黄鲁直 自黔南归,诗变前体。

  且云:‘须要唐律中作活计,乃可言诗。以 少陵渊蓄云萃,变态百出,虽数十百韵,格律益严。盖操制诗家法 度如此。’”可见,黄庭坚正是从杜甫的律诗、特别是后期律诗中, 总结、研究诗歌创作的法度规则,并以此来指导自己诗歌创作 的,所以他十分推崇杜甫到夔州以后的诗歌。

  黄庭坚的法度论,从“夺胎换骨”、“点铁成金”基本原则,到 具体的诗法、句法、字法,曾深深地影响了北宋后期一直到南宋 的整个诗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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