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号是中国古代帝王、诸侯、大臣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去之后,根据他们的生平事迹与品德修养,评定褒贬,而给予一个寓含善恶评价、带有评判性质的称号。古人对已故的帝王称呼其“谥号”,大臣、学者名流往往也称其“谥号”。有些人的谥号由于经常被后人称呼,几乎成为他们的别名,如岳武穆(岳飞)、范文正公(范仲淹)等。
谥法初起时,只有“美谥”、“平谥”,没有“恶谥”。美、恶的谥号源自西周“共和行政”以后,另外还有“私谥”。谥号的选定根据谥法,谥法规定了一些具有固定含义的字,供确定谥号时选择。这些字大致分为下列几类:上谥,即褒扬类的谥号,如“文”,表示具有“经纬天地”的才能或“道德博厚”、“勤学好问”的品德;“康”表示“安乐抚民;“平”表示“布纲治纪”。
中谥,多为同情类的谥号,如“愍”表示“在国遭忧”、“在国逢难”;“怀”表示“慈仁短折”。下谥,即批评类的谥号,如“场”表示“好内远礼”“厉”表示 “暴慢无亲”、“杀戮无辜”;“荒”表示“好乐怠政”、“外内从 乱”等。私谥,是有名望的学者、士大夫死后由其亲戚、门生、故吏为之 议定的谥号。
“私谥”可能始于周末,到汉代才盛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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