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列传
周重林
剑客再现
一个英俊高大的人出现在我的眼前。他白盔白衣,白裤白鞋,手上的剑,也是白色的。他冷静沉着,进退有序,连口中的低吼也是带着节奏。
最后一个对手弃剑后,他取下头盔,扬眉一笑,手上的玫瑰花顿时就失去了魅力。
人们叫他仲满。他击败了一个法国人。那个地方,是中国古代剑客从来未到过的地方。有人解释说,他的姓带中,满有法的一半。而仲的家谱,可以追溯到黄帝时代,他们后世散落在中华大地。
也许,我们都与他们相遇过。
有人说他有快剑阿飞的冷静,有人说他有三少爷谢晓峰的孤寂,也有人说他流露着令狐冲的潇洒,他的一身白会令人想起西门吹雪,他最后的一击分明又有着天外飞仙的影子。
他们都在用自己书的剑客,在属于的语境里寻找自己的记忆。
我也是。
今夜有雨,刚煮好的毛豆可以下酒。酒可以暖胃,却温暖不了心。我有酒,却没有剑。我人来到赛场,我的剑没有来。剑客们被陈列在书架上。剑客们正在与人们分享剑的快乐。
昨天,剑客已经死去。今天,剑客今天复活。面对不平之事,剑客亮剑。
唐三绝:剑不是舞出来的
剑的秘意是侠义。唐代李太白说得透彻: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在崇尚武学的年代,裴旻的剑,是画圣吴道子作画与诗圣李白作诗的灵感,是唐代的绝唱,裴旻出剑,与日射三十一只虎不同,太光焰万丈。
裴旻(mín)与幽州都督孙佺北征,被奚贼所围。旻马上立走,轮刀雷发,箭若星流,应刀而断。贼不敢取,蓬飞而去。
吴道子作画,他舞剑。
“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室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
多么美,又多么令人叹息。武学即将衰落,裴旻之后,剑已成绝响,所谓唐代三绝的“舞剑”,更像是一首悲怆的挽歌。又有多少人,读出太白那深深的叹息,那些遗憾与向往呢?
诗佛王维由衷地拜倒在剑圣裴旻的面前:
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
见说云中擒黠虏,始知天上有将军。
比他们更早的杨迥说,“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总有不平之事,百无一用是书生,心想拔剑而起。
又有哪一个少年不想成为英雄?不想把自己的热血洒在荡气回肠的江湖之中?童年的礼物中,我收到最多就是各种木剑,至今还陈列老家的书架上,和那些书一起,构成我最愉快的回忆。
十八般兵器中,失传的失传,作古的作古,庸俗的庸俗。试问,谁没有接触过刀棍呢?又有多少人可以用手去捏剑?只有剑,还保留着高贵的血统,它与高蹈的情操有关。
剑的精神,就是人的精神
中国古代铸剑鼻祖欧冶子大师,把所有的心血注入到剑中,是他使剑有了属于自己的精神,他铸造的每一把剑,冠绝华夏,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干将莫邪之剑,赋予剑的生命,亦得之,必先流血。自此,剑开始有了情绪,剑之怒,就是三头共镬。自从,无人胆敢轻视剑的力量和它弥漫的高贵品质。
此后的历史,就进入了相剑和用剑的历史。烛庸子可以从指甲大小看出剑的利钝,曾从子能从佩剑而看到主人品性。
季札挂剑,述说惺惺相惜之谊何其珍贵,宝剑赠知己,剑锋照耀着高尚的情操与情谊。公元前544年,吴国的公子季札出使中原,途经徐国,当地才俊徐君见了季札的佩剑,羡慕非凡。宝剑赠烈士,季札也想送给他,但古人佩剑已是礼节和身份象征,他想等任务完成后再送,但季札归途重经徐国时,徐君已死,季札就把剑挂在徐君墓旁的树上离去。
总有壮士志难酬,才有冯谖弹剑而歌。冯谖(xuān)是为鱼,为车,为家而弹剑么?不,其实他为的是剑客的尊严,手上还有剑,还是剑客,就需要剑客的待遇与地位,好在世间还有一个孟尝君,即便礼崩乐坏,仍有好客之心,还知晓剑客的价值和意义。冯谖此后为孟尝君献策出计,回报了知遇之恩。
剑客的高蹈时代,士为知己者死
但真正了解剑客的,是太史公。是他第一次为那些刺客留名,惊天动地的故事里为剑诸如了情、义、忠等等元素,壮士断臂,为知己死而后已。汉语中的高义,早被太史公说尽:“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在《史记·刺客列传》里,豫让世人明白“士为知己者死”的含义。
晋国人豫让开始追随范氏和中行氏,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之后投奔智伯,得到了重用。赵襄子杀智伯后,居然恨到了用智伯的头颅做酒器盛酒喝,豫让逃到山里,说了著名的“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发誓要为智伯报仇。
令人热血沸腾的并不只是复仇的决心,还有刺杀对象的反应。豫让的复仇故事,是汉语中最优美的篇章,也是汉人精神中至高无上的状态,饱满到我每次阅读,都要注意到自己的心跳。
豫让第一次复仇失败被抓,赵襄子放了他。他说,豫让这么重义气,我应该避开他,智伯没有后代,作为臣子挺身而出,已是贤德之人了。
何曾见过如此气度?赵襄子和孟尝君有着一样的对剑客的尊重之心,赵襄子的宽容与豫让的高义构成汉语中最惊心动魄的互动,一进一让,使得汉语中那些人像无法逾越的高山,后世只有敬仰。
后来豫让行刺,再次被抓。赵襄子问道:“以前你追随范氏和中行氏,智伯灭了他们,你却不替他们报仇,反而追随了智伯。现在智伯死了,你为什么独独一而再再而三地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回答说:“我追随范氏和中行氏,范氏和中行氏像对待众人一样待我,我也就像众人那样报答他们;而智伯却像对待国士一样待我,因此我就像国士那样报答他。”
这段知恩必报的对话,是豫让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放过赵襄子的理由,赵襄子听哭了,不是难过,而是感动,他说,“为了报仇,杀我杀到你成名,可是这次我不会放过你了。”
豫让也深知这一点,他没有走。后来的阅读中,我曾经做过多种假设,要是当时赵襄子再放豫让走,豫让会不会走?想了很久,答案还是不会,因为这个刺杀故事的进退逻辑实在太完美了。还是来看看那段著名的说辞吧。
豫让说,“贤明的君主从不掩人之美,忠良的臣子自然有死于名誉的选择。你已经放过我一次,天下人都夸你的贤明。今天我愿意死在这里,但我能不能请求你,允许我击刺你的衣服,这样,你就成全我报仇的愿望,我死了就可以含笑九泉。”
赵襄子答应了!他无法拒绝这样的请求,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念,没有这点,太史公就是文曲星再世,也无法书写出有史以来最美最平和的刺杀仪式:豫让拔剑三跃,击刺赵襄子的衣服。之后他抽剑自刎,豫让再无遗憾,他为高义而生,也死于高义。豫让的死,就连他敌对的国家之中,也恸哭不已。
豫让的故事,被安排在几位刺客之中,有承前启后之意。在豫让之前,曹沫、专诸、要离等三人身上体现的是勇气与胆识,并无太多细节,剑客的故事就这样被汉语中那些快要消失的词语,一步一步推向高潮。豫让之后的聂政之事,高义之中,有了智慧,更多了无法阻挡的悲情。
聂政因为杀人逃到齐国,降志辱身和母亲姐姐一起杀狗为生。
韩国官员严仲子与政敌韩相侠累斗争失败,四处逃亡,流落到了齐国。听说聂政是勇士,想纳为己用,于是就在聂政母亲生日那一天,带这百两黄金前来祝寿,聂政自然知道严仲子有求,便拒绝了礼物。他说自己母亲尚在,不敢委身于人。
聂母死后,聂政想起严仲子,别人乃诸侯之卿相,千里来访,重金亲寿,对自己真是礼遇有加。报答这样的知遇之恩,只有为知己者用。之后聂政西至濮阳,见到了严仲子。严仲子说:“韩相宗族众多,住处又有很多兵卫,我曾经找人刺杀他,都没有成功。请你率领车骑壮士以为辅翼。”有过杀人经验和逃亡经验的聂政,表现出与以往刺客大不一样的地方,他没有接受严仲子的建议,人多就有泄露消息的可能,消息一泄露,就等于韩国举国而与严仲子为仇。于是,聂政决定秘密行动,他不想不牵连严仲子,只身前往韩国。
故事高潮忽然出现。
没有铺垫、没有侦查,没有任何准备的文字交代,聂政一人一剑,径直杀入侠累的府上,刺死了侠累,接着割下自己的面皮,剜出自己的眼睛,切腹自杀。
我后来阅读的无数讲述剑客的小说里,有大部分书写者都是在为聂政的故事补白,一个可悲的事实是,他们只做到了细节上的完善,其故事本身的内核上至今无人能超越太史公,我多次被那些数不清的情感纠葛扰乱得数次烧书。
聂政死后,鉴于他太周密的安排,竟然无人知晓这位刺杀者来自何方,韩国暴晒他的尸身,同时高额悬赏知情者,有人知道吗?
有。不是别人,正是聂政的姐姐。
聂荣不用看到尸体,她在听到这件事后马上就认定是自己的弟弟所为。在许多侦探小说里,这会是一个重大的纰漏,但在聂荣的心里,却是非弟弟莫属之举。为什么?因为她才是聂政真正的知己。
于是又一个令人心神出窍的场景出现了,聂荣伏尸痛哭哀号,斩钉截铁地说“死者是轵县深井里人聂政!”一个刺杀韩相的歹徒,别人为恐避之不及,居然有人敢来相认,围观者很善意地提醒聂荣即将面临可怕的后果。
聂荣说,聂政之所以宁愿蒙受污辱,自弃于市贩之间,甘于无名,是因为家母健在,我还没有出嫁。现在,家母已经天年归去,我也嫁人了,严仲子能够在我弟弟处境很不好的情况下和他结交,恩泽深厚啊。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可是我弟弟居然因为要保全我的性命,竟然自己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让人无法知晓他的来历,我怎么能够做个胆小怕死之人,却让如此贤德的弟弟死后连个名字都没有呢?”此番话震惊了所有人,只见聂荣大呼三声“天啊!”,悲痛而亡在聂政身边。
聂政之刺,令韩国震惊;聂荣之死,却令天下震惊。聂荣的表白,完成了知己者死的互补逻辑,聂荣的死,其实是代严仲子而为的。聂政本人并不明白,他和严中子只有知遇之恩,而无知己之死,但是聂荣明白这点。豫让应该感到欣慰,还不仅是聂荣明白,高渐离也明白,此后的空白,在当代杰出的电影导演陈可辛那里,得到很好的发挥。
陈可辛导演的《投名状》中说:“今有庞青云,赵二虎,姜午阳,纳投名状,结兄弟义,生死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天地为证,山海为盟,有为此誓,天地诛之。”这其实就是知己者言。
江湖誓言,有别于庙堂。但都指正天地江山,有神鬼了然于胸。《投名状》比之三国时“桃园结义”誓言,在逻辑更为完整。
桃园三结义,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按照今日的西方思维,就是契约论。倘若用自由主义者眼光打量,则是誓言使得结义之人获得了人格(灵魂)上的平等,进而提供了机会上的平等。
想那庞青云军人出身,知道功名利禄的含义,自是与赵二虎,姜午阳剪径毛贼不同;刘备更是皇家出身,有着一个天下苍生抱负,张飞乃屠夫,关羽是卖豆的,差别实在太大。所有庞青云与后两者,刘备与后两者之间,注定他们只有知遇之恩,而无知己之死。知己之死,只能由后两者相互完成。
生不同生,死要同死。前者是事实,后者才是誓言约束的重点,分歧也自此而出。世人讴歌兄弟情深之时,也埋下了誓言的危机。所以,需要安排一个死亡的顺序来打破誓言魔咒,张先死,关刘不不抹脖子就意味着剩余两个人都可以破誓而死,所以,关死,刘亦可以不死,叙事逻辑才会不受誓言牵连。
《投名状》则不然,是一个必死逻辑。所以,一开始,故事就不会长久。“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自汗之后,汉人高蹈精神式微,所以刘关张三人立的不会是“投名状”,今人编排“投名状”只可以理解为一种对知己的向往。
聂政身后,是一群看不懂的后人。他们居然在今天为其对联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实在是可恨。
好在还有高渐离。很长时间里,高渐离被荆轲庞大的身影笼罩,就像他完全遮蔽了豫让和聂政一样。今天的许多阅读者,只知道有荆轲刺秦,断然不知有高渐离击筑了。
太史公写到荆轲的时候,中国历史已经发生惊天转变,秦国一家独大,统一势在必行,实在是一个大乱世。置身于乱世之中的荆轲,同样遇到怀才不遇的窘境,也有过逃跑的劣迹,说明他的剑术并不怎么样,到燕国后认识同样杀狗出身的高渐离,引为知己,整日读书喝酒,唱歌哭泣,成为诸多魏晋名士率性而为的鼻祖。后受田光赏识,推荐给太子。
刺秦计划也是一个为知己者死的死亡计划,献计的田光为报太子丹,自刎而死。荆轲成为计划核心,攀於期再次献出人头,荆轲上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其实还没有去,已经倒下了许多壮士。易水真的很寒,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到羽声慷慨时,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何其悲也。
荆轲刺秦王当让没有成功,其后太子丹也难逃身死。秦始皇一统天下,高渐离能选择只有逃亡。改名换姓后,高渐离藏身在民间做杂役。他忍不住现身是因为这家人也喜欢击筑,高渐离听到不好的地方就会指正。后来他得以上堂击筑,获得满座喝彩。这一击,唤起高渐离心里易水之音,知音者已死,这些人真的可以理解旋外之音么?于是他决定不再隐瞒自己的身份,拿出匣中的筑,穿上见客的好衣服,更换容貌上堂。他再次震惊满座宾客,他们给予了他应有的尊重,在高渐离击筑而歌中,人们无不流泪而去。
后来证明,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行动。高渐离的名声终于传到了秦始皇那里,秦始皇也是一个爱乐之人,想引高渐离做一个知音人,便赦免了他的罪行,再挖瞎了他的双眼后,把他召来击筑。高渐离在筑中灌满了铅,慢慢靠近秦始皇的时候,他举起灌满铅的沉重的筑扑向了秦始皇。很遗憾,他也没能杀死暴君,自此,秦始皇终身不再允许别人靠近他了。
自此,引以为知己的众人中,高渐离成为刺秦计划中最后一位为知己献身的人,就连死前的症状也和聂政相仿,都是带着黑暗奔向死亡的。高渐离手中没有剑,但是心中有剑。荆轲手中无筑,但有知音。而太史公的知己逻辑再无漏洞,他们都死了。他们拜的是“投名状”,而不是“三结义”。
此后再无剑,也再无剑客的消息。
剑的挽歌:还有谁在为剑歌唱?
后来的关于剑,关于剑的精神失传了。自汉以后,再也无令人动容的剑客产生。项庄舞剑,竟是威胁;李太白佩剑,只是为了模仿与怀古。后来者杜甫,也只有心而往之去看别人舞剑,三绝的舞剑到后来,真是杂耍了。
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
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
梨园弟子散如烟,女乐馀姿映寒日。
金粟堆南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萧瑟。
玳筵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这是杜甫的一首《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大历二年,杜甫观看公孙大娘弟子李十二娘舞剑器后写下的这样的现场缅怀。公孙大娘的时代,是唐三绝最鼎盛的时代,锐利如剑的张旭草书居然是剑的精神体现,其实想想吴道子、李太白之于裴旻,已不难理解。这点恐怕读金庸小说的人体会更深,他的小说里,用书法当剑法的高手可有不少。
贾岛诗曰:
十年磨一剑, 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 谁有不平事。
不过用来当作写作的一种磨练与推敲。转至宋代,重文轻武,可怜的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沙场秋点兵,只能说是内心的一种豪迈与气势了。
侠骨柔肠,剑胆琴心终于消散在历史的烟水里。
诗歌多年之后,这样的夜晚,我有幸目睹一位为大剑客的诞生,剑的意义也仅限于此。
这个时候,我身边,居然连一把木剑都没有了。
修订于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凌晨3点
文章约6200字
感谢阅读,有借鉴,有引用。
标签: 剑客贾岛